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8061号--关于加强管理城区内流动摊点的建议的答复
佟倩委员:
您提出61号提案《关于加强管理城区内流动摊点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我局对该提案十分重视,涉及到的具体问题进行研究,现将提案意见答复如下:
对流动商贩的规范管理,一直是我局执法部门的常态化管理工作之一。正如建议所述,由于我区特殊的地理环境所致,在城区常见各种流动商贩游走于大街小巷,与城管成员“打游击”,尤其是在早晚高峰期,严重影响交通,在这些商贩中既有长期从事流动经营的个体商贩,也有部分近郊农民将自产的农副产品利用早晚时间在城区销售;既有生活艰难靠摆摊谋生的,也有钻空子躲避市场监管的商摊。流动商贩的存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市民的日常生活,但由于随意摆卖、无序经营,以至于影响了市容环境卫生,甚至阻塞交通,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对佟倩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并组织相关部门开了协调工作会议,结合我区流动商贩的实际情况,我局将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加强执法队员的巡查力度。根据“流动商贩”尤其是在早、中、晚等时段,在市场周边和主街主路主要地段设置专人巡查,轮流值守,做到不空岗。严格监控早市、晚市收摊时间,避免占道经营早、晚高峰的交通堵塞。
第二、教育劝导,减少误解。“流动商贩’’中有一部分属于城市中的弱势群体,执法队员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等商贩主要采取教育劝导,并到指定地点(早市、晚市)经营,让“流动商贩”理解执法队员工作同时能主动站到美化城市的队伍中。
第三、做到动态化覆盖、精细化管理。每天每个执法大队最少出动两辆执法车,按照指定路线轮流巡查,并通过智慧城管指挥平台实时监控,发现问题立即派发给执法人员及时处理。
第四、加强整治力度。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镇、各执法大队,齐抓共管,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整治期间对屡教不改的流动商贩进行车辆暂扣处理,制定常态化管理机制,有效巩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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