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第002号--关于加大宜居乡村建设所需资金支持建议的答复
徐志君代表:
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宜居乡村建设所需资金支持的建议”作如下答复:
加大宜居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大洼区按照盘锦市全面战略的总体布署继续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推进宜居乡村建设,累计投入资金28.5亿元,实现了村村通油路、安路灯、通燃气、壁挂炉取暖、24小时供水等,农村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农业经济结构持续调优、农民生活质量持续提高,乡村建设朝向宜居、宜业、宜游的目标迈进,荣获全国首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区称号,成为全国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这些深得民心的举措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与支持。
目前,我区实行的是区与镇街分灶吃饭财政体制,镇街收入完全进入镇街国库,全部由镇街支配。根据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各镇街宜居乡村建设资金应由各镇街自行筹集,区财力对此没有支出责任。区政府在“三保”有余情况下,将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增加一定资金投入,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各镇街应根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规划项目,做好项目储备更多地争取省以上资金支持。
关于建议区政府加大资金支持,化解镇街政府债务问题。各镇街要按照量入为出,谁举债、谁负责、谁偿还原则,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努力化解存量债务,防止发生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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