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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第008号--关于如何解决养殖业污染问题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25 浏览次数:419



张洪儒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如何解决养殖业污染问题建议》已收悉,对于此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于如何解决养殖业污染,这正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我区我行业的重点工作之一,近几年,特别是近两年,全区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来解决养殖污染问题,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通过宜居乡村建设,推进各镇街建具有三防功能的粪污处理池,以解决散养户的粪污处理问题。各镇街已于2014年分别建成了不少于500立方米的粪便贮存设施,用于收集处理农村畜禽散养户产生的粪污。并要求养殖户在自家庭院内建粪污暂存设施,防止粪污随意堆放、排放。粪污经集中堆积发酵后变成优质肥料,还田利用。对于有配套农田的养殖户,养殖粪便通过堆积发酵,直接投入农田使用,目前田家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已到粪便干湿分离机生产厂家调研,设备能够实现干湿分离,下一步准备在部分养殖户家中进行试验,一旦成功,将推广使用。

二是全区由环保部门牵头划定了禁养区,并完成了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和大户的关闭搬迁任务。

三是我区建成一大型无害化处理中心,实现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到目前我区病死动物无害化村级处理点67个(玻璃钢化尸罐)。养殖场(小区)无害化处理(玻璃钢化尸罐)44家,基本达到全覆盖。另外,每季度都开展病死动物集中排查,组织全区村级防疫员对辖区内河道、道路周边,养殖小区附近等易发生抛弃病死动物的地点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发现丢弃的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四是备案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全部建有配套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对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按规定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做到畜禽养殖场建设与污染治理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运输、利用设施。

五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已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六是对于相关部门扶持养殖小区的建设,给予政策支持,我区正在积极申报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对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一旦申报成功,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我区境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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