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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积极开展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复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08 浏览次数:391

        为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精准救助和精准脱贫水平,按照省、市、区相关部门的要求,大洼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全区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开展了复核工作。

    此次复核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盘民发231号文件关于印发《盘锦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五十四条的文件精神,以及各镇街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的授权书、委托书,依法对大洼区14个镇街现有的享受低保待遇人员及家庭成员1070户2362名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复查核对,主要是与人社、工商、车管所、房产、殡葬等部门核对相关信息,公积金责成各镇街网上自行查询,现已将核对结果及时反馈给各镇街作为低保待遇动态管理的参考依据,做到不错保、不漏保、应保尽保。
    开展此次复查核对工作,不但适应低保动态管理和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还是构建对象准确、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的要求,筑牢“最后一道防线”,维护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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