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盘锦市大洼区西安镇养猪协会等5家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18-08-06 浏览次数: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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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盘锦市大洼区西安镇养猪协会、盘锦市大洼区东风镇苗木繁育种植协会、盘锦市大洼区榆树镇蔬菜专业技术协会,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15年至2017年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有关规定,拟予以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盘锦市大洼区兴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盘锦市大洼区康圣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中心,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15年至2017年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述“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规定,拟予以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上述单位如对我局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等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陈述(答辩)意见,或到区民政局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上述单位如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3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盘锦市大洼区民政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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