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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端午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18-06-15 浏览次数:608
 端午佳节将至,消费者购买节日食品将进入高峰期。同时,气温日渐升高,食物中毒也进入易发、多发时段。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特别注意食品安全。
    (一)在购买端午节食品时,应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选购有“QS”或“SC”标志、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营养标签的食品,谨慎购买小摊点特别是流动摊贩所售食品。
    (二)夏季温度升高,微生物繁殖较快,食物容易腐败变质。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有无鼓包涨袋等现象。
    (三)选购粽子时要注意:不买“返青粽叶”粽子。可从三个方面正确识别:一要看外观,正常粽叶在制作过程中经过高温蒸煮,颜色会发黄发暗,而“返青粽叶”色泽青绿,表面鲜亮;二要闻味道,正常粽叶包制的粽子煮熟后会散发出粽叶的清香,“返青粽子”煮熟后粽叶不但香味不浓,反而有淡淡的硫磺味;三是看煮粽子的水,正常粽叶煮后水呈淡黄色,“返青粽叶”煮后水会呈现淡绿色。
    (四)冷藏或冷冻储藏的粽子,在食用之前应彻底热透,吃剩的粽子不应重复加热超过1次,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五)老人、小孩及胃肠功能不好的人以及病人少食。因糯米做成的粽子不易被人体吸收消化,易引起消化不良,胃胀或疼痛。购买食品时,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3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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