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盘锦市大洼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编号191(14-13)}整改结果

发布时间:2018-05-22 浏览次数:433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编号19114-13}:环境法治意识淡薄。一些地市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对环保法律法规置若罔闻,屡屡突破底线上马项目,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环境法制意识,严守生态红线,杜绝违法违规项目上马。

三、整改结果

大洼区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整改工作要求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制定的相关责任制度进行落实,区委党校组织了一期区级领导干部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班;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对大洼区生态保护红线进行划定;区政府下发了环保违规项目关闭通知,关闭全区193家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对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制定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控措施。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党委、政府环保责任底线,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高标准、严要求,抓落实、求实效,真正提高了环境法治意识。此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