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单位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防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大洼区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印发《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严格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在日常监管检查中将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全部登记建档并纳入监管范围,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加工经营的单位,发出预先告知书,通知其办理相关许可证,合法经营。
三是进一步落实明确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以单位(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日常监督管理。区局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了督促检查,主要检查了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原料购进、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厨房设施设备维护使用情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情况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26次,执法人员92人次,督促办证1户,责令整改2户,确保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