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爱美瑞特种肥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复混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项目位于盘锦市大洼区向海街道双兴村,厂区东侧为废弃砖厂,南侧为玻璃制造厂,西侧为大洼石油化工总厂,北侧为道路;厂区占地面积20946m2,构筑物总建筑面积13755m2,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等设施,其中:1#掺混肥生产车间,建筑面积3694m2(内设一条掺混肥生产线)、2#掺混肥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549.19m2(内设一条掺混肥生产线)、调理剂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549.19m2(内设一条调理剂生产线);项目设4座库房,建筑面积均为998.8m2,用于存放原材料及成品。
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0万元,占总投资的0.1%。设计总生产规模为复混肥30万吨/年,工程计划于2018年4月动工,2018年9月竣工,施工期6个月。
二、项目建设和管理过程中需落实以下要求: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建设期的环境质量。
2、项目调理剂、掺混肥生产线产尘工序设集气罩,引风收集后由各车间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座15m高排气筒排放。
3、项目生活污水进入防渗化粪池后,定期外运处理,不外排。
4、选用低噪设备,产噪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5、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废原料包装等一般固体废弃物经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液体原料包装桶定期返回厂家再利用;设防雨防渗垃圾箱,用于暂存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项目采用空调取暖,不得建设其他供暖设施。
7、制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操作规程,落实排污口规范管理措施,设置标识。
三、项目建成后,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实施企业自主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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