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关于进一步加强慢性病防控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4 浏览次数:836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重点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落实全区迎接国家慢性病复审工作会议精神,营造全民参与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开展慢性病防控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宣传栏、路灯杆宣传幅、墙体宣传牌、墙体字标语、LED标语、拆迁围挡、大型广告显示屏等方式播放健康素养66条和烟草控制公益片等,扎实推进全国慢性病防控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

 

附件:盘锦市大洼区慢性病防控宣传标语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

附件:

 

盘锦市大洼区慢性病防控宣传标语

 

1.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

2.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

3.健康四大基石:合理营养、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

4.戒烟控酒,永葆健康

5.控制体重保持健康

6.远离烟草可使您远离多种癌症

7.不吸烟、远离二手烟、预防肺癌

8.控油限盐有益健康

9.做好“工间操”,预防慢性病

10.防治慢性病,从儿童、青少年做起

11.维持健康体重,远离超重和肥胖,预防慢性病

12.控制血压,预防脑卒中

13.控制血糖,预防心血管病

14.成年人每天食盐摄入量不超过6克,用油不超过25克

15.远离癌症,要从改变不良健康生活方式做起

16.定期体检,维护健康

17.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18.群众利益无小事,慢病防控是大事

19.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业支持、全民参与,构建群防群控慢性病新格局

20.巩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成果,打造全民健康新大洼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