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编号277(25-14)}整改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2018-04-02 浏览次数: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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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编号277(25-14)}:辽河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滞后。
二、整改目标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收集率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以上。
三、整改结果
大洼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2017年计划建设大洼县污水处理管网工程(二标段)、大洼县污水处理管网工程(四标段)、大洼县污水处理管网工程(五标段)、大洼县污水处理管网工程(六标段)、大洼县污水处理管网工程(八标段)五项工程。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计划建设大洼区北排污水主管网工程、中心路北段污水、中心路北段雨水、中心路道路工程、建设街排水工程等五项工程,目前,工程全部完毕投入使用。大洼县污水处理管网工程(二标段)已通过验收。解决了老百姓生活污水直排,黑臭水体等问题,全区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大洼区整改工作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9日
受理部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大洼区整改工作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6780418
邮寄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区政府713室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大洼区整改工作组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