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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计局出台清明节医疗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8-03-29 浏览次数:558

针对清明节人员密集这一情况,区卫计局出台清明节医疗应急预案,为我区清明节市民扫墓顺利安全开展做好医疗保障。

一是组织领导,协调分工。区卫计局成立医疗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清明节期间卫生应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区人民医院派出医生、护士各2名、救护车2辆组成临时医疗救护小组,4月5至7日在龙凤园指及烈士陵园定位置设立医疗救护点,负责祭扫群众的医疗服务工作,并随时将现场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二是急救药品配置。医疗救护小组配备急、常用药品,配备氧气袋等急救物品,做好诊疗、用药情况、交接班等情况记录。

三是应急值守待命。区人民医院在清明节祭扫高峰期间建立应急值守制度,24小时保持通讯通畅,急诊室医护人员随时做好出诊、接待和抢救准备工作,并准备1至2间病房备用。

大洼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清明节期间医疗安全应急工作预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全区可能发生的突发医疗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有效降低因突发医疗卫生事件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全区人民过一个安稳的清明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  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的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预防为主、快速处置”的工作原则,持之以恒地开展治庸问责工作,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在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调动应急救治车辆和人员,以最快的速度和最有效的救治办法,将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卫计局成立2018年清明节期间全区可能发生的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急救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设下的医疗救治组负责日常具体医疗救治工作,各单位要成立清明节期间医疗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医疗救治工作专班,合理安排好技术力量,保证救治工作的需要。

三、工作职责

1.加强领导,各负其责。在区卫计局2018年清明节期间可能发生的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急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区人民医院医疗救治组负责全区2018年清明节期间可能发生的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城区其他各医疗机构和各街道(镇)卫生院负责协助医疗救治组的医疗救治工作。

(1)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抢救、治疗工作,节日期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严格实施24小时带班制度。

(2)医疗救治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相关抢救工作的业务指导,对集体讨论的重大抢救方案和措施做出决策。

(3)医疗救治小组组长按要求,及时准确的上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程度、处理方案等相关内容。

(4)各医疗机构成立急救小分队,作为应对大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储备团队,随时服从大洼区2018年清明节期间可能发生的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急救工作领导小组和大洼区2018年清明节期间可能发生的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医疗救治小组的领导和组织,积极参加医疗救治工作。

2、保障措施。区人民医院要切实安排好“120”和急诊科等重要科室值班人员,保障24小时值班到位,并且保证医疗救治应急工作所需的车辆、药品、医疗器械、设备、设施等处于备用状态,以保证急诊病例的临床救治工作的需要。

3、督查问责。急救工作领导小组随时对医疗救治组和各协调单位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医疗救治工作,各医疗机构对前来就诊和不明身份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病人,应予积极治疗,不得推诿、拒绝,实行接诊医生首诊负责制,接诊医生应当及时、准确、详细、完整的书写病历,保障生命绿色通道畅通,确保医疗救治措施落实到位,对因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单位领导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2018年清明节期间医疗救治工作进利进行。

附件:区卫计局2018年清明节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急救工作领导小组

盘锦市大洼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区卫计局2018年清明节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急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苗万久  区卫计局局长

副组长:丁维涛  区卫计局副局长

孙  雪  区卫计局副局长

成  员:王  维  区卫计局医政股股长

刘  季  区卫计局疾控监督股股长

孙  雪  区卫计局医政股科员

荆  喆  区卫计局应急办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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