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锦市政府出台了《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7]23号),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功能,有效缓解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做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和必然要求。当前,资本市场正处于改革创新的新阶段,多层次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多种融资工具的推陈出新,为企业融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条件,《实施意见》通过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旨在促进我市形成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梯次推进格局,进一步完善挂牌及上市后备企业储备库,支持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推动企业先期在新三板、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为未来登陆场内交易市场打基础,引导企业开展持续资本运作,对于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更具实力活力和竞争力的滨海新盘锦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总体思路,基本原则、政策引导和扶持,挂牌上市企业梯队培育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
充分利用当前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有利时机,推动企业赴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或赴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挂牌,提高直接融资比例,降低企业杠杆率,防范和分散金融风险,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实施并购重组,促进资源优化整合与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更具实力活力和竞争力的滨海新盘锦。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
《实施意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主、规范治理、优化环境的原则,通过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不断壮大自身综合实力,在我市营造浓厚的资本运作氛围。
第三部分,政策引导和扶持
继续贯彻落实好《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盘政发[2011]7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企业进入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通知》(盘政办[2013]45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中小微企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盘政办发[2014]85号)基础上,结合我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情况,提出三条扶持措施:
一是采取补助资金分阶段兑现的方式,对企业挂牌上市的重要环节给予补助,鼓励企业开展挂牌上市工作。
二是对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开展并购重组、股权再融资等运作给予一定补助,鼓励企业持续进行资本运作。
三是给予挂牌、上市企业所在地政府、管委会一定资金补助,鼓励各县区、经济区积极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
第四部分,强化挂牌上市企业梯队培育
建立挂牌上市企业后备库,培育优质的后备企业资源,形成我市挂牌上市工作的梯次推进格局。后备库由市、县区(经济区)两级金融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建立并管理,设定了入库企业的标准,并规定只有后备库中企业才可以享受本意见中相应的补助政策。同时建立了后备库企业的信息报送制度,相关部门可以及时掌握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进展情况,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主要从完善协调服务机制、补助资金申请程序、宣传培训、强化政策审核四个方面为企业做好保障服务,畅通对接资本市场渠道,优化资本运作环境。
文件:盘政办发〔2017〕23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