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大洼区开展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20 浏览次数:563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提升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和校园周边食品餐饮安全水平,预防学生餐饮食品安全事件。按照《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春秋季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 
近日,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春秋季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积极组织各市场监督所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指导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工作,整治工作重点集中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执法人员主要查看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储存、餐厨具消毒、加工操作等情况;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台账和索证索票情况。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7台次,检查学校食堂21家,托幼机构52家,周边餐饮单位42家次,责令整改4家。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