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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食品采购安全提示请不要盲目购买保健品

发布时间:2018-02-13 浏览次数:525

  2018年春节即将临近,春节是我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走亲访友,一家团圆的节日,同时也是消费者购物和餐饮消费的旺季。为保障春节期间消费者饮食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采购食品注意事项: 

  (一)应选择有资质的食品销售单位选购食品,如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规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等食品销售点。不在无证照食品摊点或流动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 
  (二)正确选购预包装食品。在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的标识,特别是食品的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是否清晰,外包装有无破损。 
  (三)合理选购散装食品。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是否有食品标签,标签是否标注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不要购买无任何标签的散装食品,尤其是购买散装熟食卤菜应到卫生条件和信誉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熟食店。 
  (四)合理选购、正确使用保健食品。随着消费水平提高,保健食品成为许多人的赠礼选择,在此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是一种特殊食品,不能代替药品,合法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应有天蓝色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尽量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固定销售场所,如大超市、大药房购买,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切忌通过非法传销、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更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免费试用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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