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环保局规范环境监察人员行为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大洼区环保局采取以下措施规范环境监察人员执法行为,收到了良好成效。 一是加强环境监察人员学习培训。深入学习国家环保部六项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等重要内容,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二是建章立制,加强约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程序,严格按程序执法,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杜绝工作中执法不力、玩忽职守或渎职行为发生,纯洁了执法队伍,提高了环境监察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环境监察人员廉洁勤政教育,警钟长鸣。倡导“廉洁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的廉洁工作理念,创建廉洁机关,为廉政建设奠定了基础。 通过以上措施,逐步规范了环境执法行为,建立起一支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公正执法,廉洁文明和作风过硬的环境监察队伍,树立了环保监察人员的良好形象。(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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