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环保局 寓“透明执法”于“阳光舆论”之中
为了进一步深化环境执法工作,全面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大洼区环保局不断推行政务公开,积极完善公众参与的监管机制,努力营造舆论监督的浓厚氛围,切实将环境执法完全置于“舆论阳光”的监督之下。 一是公开环保职能,积极为群众释疑解惑。为了真正做到让群众清清楚楚办事,执法人员清清白白办公,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将各项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项目审批、监测和排污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多项内容向社会公开,积极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二是寓严格执法于热情服务之中,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设立环保服务窗口,接受群众来访,解答群众问题,无偿提供环保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全天候值班服务,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为环保义务监督员,耐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实行阳光收费,积极搭建监督平台,公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杜绝执法过程中的不廉行为,树立了良好的环保执法形象。(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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