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环保局“三个相结合”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大洼区环保局采取服务、管理、执法三结合的方式,以服务寓于管理,执法强化管理,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努力改善我区环境质量。
一是验收工作与执法相结合。为源头控制污染,提高企业“三同时”执行率。通过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企业整改到位,“三同时”执行到位,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并体现环保执法的严肃性。
二是信访工作与执法相结合。为有效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保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信访执法双向联动,从群众角度出发。严格要求企业落实环保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是监察工作与执法相结合。日常监察以严肃执法为原则,对重点区域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环境矛盾,提高环境质量。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