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大洼区县际县内客运班线经营许可不再延续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18-01-26 浏览次数: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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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县际县内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有效期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规定,按照市运输管理处下发《关于顺延我市县际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有效期的通知》精神,盘锦市大洼区县际县内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有效期顺延到2018年2月14日,到期后我区根据盘锦市全域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的进程将不再继续延续。凡持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一并到期失效。
1、大洼区政府对经营许可到期的经营者实施整合收购,请各经营者于2018年2月1日到盘锦市大洼区长途汽车客运公司予以咨询、办理。
2、自2018年2月15日起,由公安、交通、市场监督、物价等部门联合执法,对继续非法经营的车辆依法查扣、处罚、强制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盘锦市大洼区运输管理所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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