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申请注销登记报告
- 发布日期:2018-01-22 浏览次数: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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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职能相同相近整合”的原则,经2017年6月27日区编委会研究决定,将区城乡一体化办公室整建制并入盘锦市大洼区美丽大洼建设管理办公室。区城乡一体化办公室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法人证书号:121111210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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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编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职能相同相近整合”的原则,经2017年6月27日区编委会研究决定,将区城乡一体化办公室整建制并入盘锦市大洼区美丽大洼建设管理办公室。区城乡一体化办公室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法人证书号:1211112100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