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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镇医疗保险从本月开始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发布时间:2018-01-10 浏览次数:528

    日前,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实行城镇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人保健康负责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

   我市从2018年元月起,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城镇职工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市医保中心、定点医疗机构、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三方将密切配合,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本着“方便患者”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确保我市城镇医保“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有序开展。

    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流程要求,参保人凭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行身份核实。参保人治疗终结办理出院时,在出院结算服务窗口可“一站式”结算。参保人出院时仅需承担应由个人负担部分,按政策规定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的部分均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同时,定点医疗机构给患者出具的收据上应分别体现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报销金额。进入大病保险费用的报销人员仅需到市医保中心即可完成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一站式”结算。需到各县区医保分中心办理大病保险费用报销的参保人员,应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相应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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