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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人民政府

市政协提案135号 关于利用盘锦市大洼区自然优势资源打造特色乡村旅游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2-29 浏览次数:9

宋良化委员:

您提出的《利用盘锦市大洼区自然优势资源打造特色乡村旅游的提案》,大洼区政府已交区文旅局具体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6年初以来,我们破题乡村民宿发展,结合市政府提出的“百个民宿村、万张床位”工程号召,制定了“发展乡村旅游特色主题民宿小镇(村)52个”的工作目标。通过定期组织拉练调研,召开培训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深入推进民宿村建设工作。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实施国有农场职工住房用地流转改革,试点村的流转房屋已经在盘锦市土地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目前我区民宿类别主要有地域文化主题、禅修主题、渔猎主题、木屋、水泥宾馆、东北农家院等,其中“稻香小镇”石庙子村、“辽河风情”上口子村、“禅修文化大堡子村等已初具规模。同时,在全长60公里的“稻田慢行系统”基础上,规划设计延长线路,增设智能化自行车租车系统,实现以稻田木栈道的形式贯穿所有主题特色小镇,真正成为全域旅游的有效载体,形成了丰富多样、富含品位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目前,全区已建民宿160户,在建民宿65户,引进企业投资民宿共有52户,农家乐共有375户,可提供3496个床位。同时,建设完善大唐骊珠葡萄采摘园、碱地柿子采摘园、万丰农业观光园等乡村旅游观光采摘基地。努力打造一批集创意农业示范、田园风光展示、旅游休闲观光、农村生活体验、特色民俗接待为一体的乡村旅游示范村。

在建设过程中,区文旅局成立盘锦红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各镇街成立专职旅游办和专业旅游公司,具体从事民宿开发运营工作。通过已出台的《大洼区民宿运营工作管理办法》、《大洼区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的工作方案》、《大洼区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奖励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完善各级旅游公司整合域内资源的职能,优化配置与规划指导,在自主建设高端主题民宿群的同时,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民宿建设。村委会成立民宿协会或合作社,指导动员农户参与民宿建设工作,初步实现了区、镇街、村三级联手互动,一级带动一级,形成统一规划、统一宣传、统一营销的发展格局。此外,正在起草《大洼区规范民宿行业发展实施方案》,通过制定具体运营管理办法,规范民宿租用购买农用房行为,鼓励农户以收取租金或者房屋入股的模式参与进来,同时组建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以实体接待中心、APP平台、网络平台等载体,有效整合民宿客房资源,真正实现统一营销运营。

我区今后将在发展乡村旅游,开发自然资源的过程中,进一步注重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开辟农民就业增收新渠道,鼓励农户以各种形式参与乡村旅游,提高农民收入。各协办单位也表态将在土地所有权、平台搭建、运营管理、休闲农业等方面积极配合我区,更好的利用自然资源优势,打造大洼特色乡村旅游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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