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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民政局取暖救助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7-12-25 浏览次数:673
     入冬以来,大洼区民政局紧紧依靠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坚持把困难群众的冬季取暖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为维护全区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加强领导,确保实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取暖救助这项民生政策,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认真研究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并进行全面落实。根据市民政局与财政、住建委制定的《关于全面实施困难家庭取暖救助的意见》(盘民发[2016]107号)文件精神,对我区低保、低保边缘对象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实行集中供暖和分散取暖救助方式,按照同一标准每年每户600元执行。
  简化程序,规范管理。我区困难群众取暖救助工作切实实现了公平、公开、公正,实现了管理手段规范化、资金发放及时化的目标。同时,困难群众取暖救助金实行社会化服务方式“一卡通”的形式发放。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保障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困难群众的银行账户。
  完善机制,强化落实。困难群众取暖救助的方式已经从传统的临时应急性救助转向经常性、连续性、保障性的救助。在申办期结束后,在采暖期中退出的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的困难家庭,取暖救助享受到本采暖期结束;在采暖期中新纳入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的家庭,可以补办取暖救助,切实解决困难家庭“取暖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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