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处罚的政务公开
- 发布日期:2017-11-15 浏览次数:579
- 发布日期:2017-11-15
- 浏览次数:579
盘锦兆龙石油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法人杨剑。企业坐落在大洼区唐家镇。2017年11月8日大洼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发现企业院内煤场未覆盖。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72条,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7条的规定,下达了《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大环罚告字[2017]第35号),责令企业立即对煤场进行全覆盖,并处罚人民币1万元。
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9日
上一篇:
关于行政处罚的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