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工作安排,经授权,现将国家总局委托我局在2017年5月至9月组织抽检(国抽)的20批次食品中,涉及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2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2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共计20批次,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蒂巴因、铬(以Cr计、可待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氯霉素、吗啡、那可丁、沙丁胺醇、铅(以Pb计)、苏丹红Ⅰ、苏丹红Ⅳ、酸性橙II、艾氏剂、滴滴涕、狄氏剂、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苯尼考、金霉素、林丹、硫丹、六六六、氯丹、氯霉素、七氯等微生物指标等45个指标。检出合格食品20批次,合格率为100%。
特此公告。
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