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环保局对涉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行的政务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2017-11-01 浏览次数: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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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刚,货车司机。2017年10月22日,区环保局会同区辽保大队共同检查,发现张志刚在未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将废油泥从兴隆台区小陈家天龙药业附近一个院子里运到大洼区新开镇盘锦源海石油有限公司院内。共运2车,约为8吨。废油泥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为危险废物。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10月24日,区环保局将此案件移交大洼公安机关进行一步调查处理。
大洼区环保局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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