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工作安排,经授权,现将辽宁省局委托我局在2017年3月至6月组织抽检(国抽)的35批次食品中,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3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3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共计35批次,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二丁基羟基甲苯(BHT)、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没食子酸丙酯(PG)、酸价、溶剂残留量、脂肪酸组成、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呋喃妥因代谢物、苏丹红Ⅲ、苏丹红Ⅳ、五氯硝基苯、镉(以Cd计)、挥发性酚(以苯酚计)、铜、总砷(以As计)、余氯(游离氯)、汞等微生物指标等56个指标。检出合格食品35批次,合格率为100%。
特此公告。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信息30期.xlsx
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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