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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加强散装食品监管

发布时间:2017-07-25 浏览次数:557
为切实保证散装食品消费安全,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创城大巡查中,加强集贸市场、超市等食品销售环节散装食品销售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散装食品标签规定的违法行为。
一是界定监管范围及种类入手。结合全区监管实际,以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杂店为重点监管范围,以《食品安全法》及释义中界定的散装食品、大包装进货改小包装销售的食品、未经包装的食用农产品以及在销售环节销售的各类熟食品为重点监管品类。
二是依法规范标签标识。依据《食品安全法》对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的要求,统一制作“散装食品标签”,明确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必须包含六大要素,即必须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地址6个必备项目。同时,规定经营者对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人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对重新分装的食品,必须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或容器,其标签应按原生产者的生产标识真实标注。

三是多方式促进行业自律。约谈食品经营者时,将散装食品标签规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必谈,强调散装食品标签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明确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创城、日常检查等时机,对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杂店等散装食品经营户进行行政指导,建立执行进货索证票、履行查验制度等相关规定,重点检查散装食品标签是否规范,存在问题的立即督导整改。通过严厉检查,带动食品经营的整体规范经营。
四是加大查处工作力度。为巩固成效,维护良好的散装食品经营秩序,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散装食品标签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检查其进货来源,督促食品经营单位整改到位。同时积极采取规范和查处并举的方式,对屡次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销售散装食品行为的,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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