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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2017年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30 浏览次数:535
一、工作目标通过“两癌”检查和健康宣教方式,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率,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农村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提升广大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二、检查程序(一)人群选择范围大洼区内农村35-64周岁的适龄妇女,签署知情同意书。(二)项目单位任务指标1、宫颈癌初检:区医院3000人、区妇幼保健所5000人、区中医院1000人、西安镇1000人,全区共计10000人。西安镇宫颈癌初检由本镇卫生院负责,区妇幼保健所参与现场指导。2、乳腺癌初检:全区3000人,由区妇幼保健所负责初检。(三)疾病诊治“两癌”检查人员现场对疾病进行初步诊断,即健康或者异常。初检机构发现异常的需进一步诊治: 1、宫颈癌初检异常者到区妇幼保健所进一步做阴道镜检查,检查时间由区妇幼保健所统一安排。2、乳腺癌初检异常者由区妇幼保健所统一安排时间、地点,进一步做钼靶X线检查。三、时间安排第一阶段(3月):各相关单位宣传动员,制定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表,确定参检妇女。第二阶段(4月——7月):组织妇女参加“两癌”检查。第三阶段(8月——10月):完成项目检查验收,要求在第二季度末完成80%,10月底前完成100%,11月-12月进行追踪随访、信息上报。各相关单位要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四、组织领导区卫计局负责项目工作的全面督导和质量控制监督;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保障和资金监管;区妇幼保健所负责项目工作的技术实施、对技术培训人员进行培训、组织专业人员到各检查点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印制宣传资料;相关镇要成立领导小组,抓好本镇范围“两癌”筛查工作,镇计生助理、计生专干、中心户长负责组织发动适龄人群参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定检查人员名单并督促应检查的妇女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检查;卫生助理负责协调镇卫生院并组织需要进一步确诊的人员到区妇幼保健所、区医院检查;镇卫生院负责宫颈癌初检,并做好登记。五、质量控制 区卫计局定期组织专家组对检查机构进行质量控制,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并定期通报督导结果及项目进展情况与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项目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农村妇女实施“两癌”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部署,明确各自职责,保证落实到位。  (二)精心部署、有序推进。要发挥当地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广泛宣传、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规范管理,确保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保质保量完成。  (三)强化管理、保证实效。各项目单位要加强项目监管,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数量和结果登记、重视阳性病例的召回与进一步诊治。区妇幼保健所要对病例诊断结果异常妇女进行追踪随访,定期对项目阳性病例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反馈工作结果和建议。各项目实施单位将每月进展情况上报到区妇幼保健所,由妇幼保健所将“两癌”检查月统计报表按要求逐级上报,并通过“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季度统计表和阳性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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