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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创新——浙江:杭州将流动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发布时间:2017-06-22 浏览次数:702

新华社杭州5月3日电(记者岳德亮)杭州市政府日前发布《杭州市临时救助办法》,将流动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的困难对象先行救助,确保救助措施在24小时内到位,切实发挥“救急难”作用。

杭州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叶元青表示,办法的适用对象由原来的主城区常住户籍城乡居民扩大到杭州市户籍人口、困难发生在本市的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和流动人口、持有效护照居住在杭州市且困难发生在本市的外籍人员。

办法规定,凡符合以下救助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临时救助: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或者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经认定的因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其中,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在获得各种赔偿、保险和其他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一次性可给予每人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以下的基本生活救助;特别困难的,可适当增加,最高不超过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

杭州市政府指出,各地应开通社会救助热线,畅通求助渠道。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采取发放救助金、实物等救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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