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卫计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15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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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按照市卫计委《关于印发2017年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盘卫字[2017]137号)和区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东北地区软环境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为契机,以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以推动振兴发展为核心,以各医疗卫生单位为主体,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我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尊商、重商、亲商、爱商、扶商意识,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推进大洼尽早建设成为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基本原则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卫计委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的部署,针对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着力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政府服务水平与质量明显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明显提高,商事办理更加高效便捷,政府部门、窗口单位人员遵章守纪意识明显增强;——投资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政府诚信制度建设得到加强,招投标、采购更加公开、公正、透明,违法违规行政行为得到治理,市场准入更加公平;——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各级执法队伍人员公仆意识明显提高,执法环境明显净化;——营商环境规章制度更加健全,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整治、查处措施更加有效,营商环境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三、工作内容(一)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1.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全面梳理并压缩审批时限,所有审批事项都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依据或无实质性作用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可合并的一律合并;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为本系统发放的,只提供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交。牵头科室:疾控监督股责任科室及单位:疾控监督股、医政股、妇幼健康股、基层卫生股、区卫生监督所2.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对于功能相似相近的证明,原则上要优化整合;对于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证明,原则上要下放到基层管理;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并作出明确规定;能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要求申请人再提供证明材料。牵头科室:局综合办责任科室:局机关各股室(二)全面加强公共服务监管1.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进一步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提升监管实效,明确主体、落实责任,防止监管“缺位”和管理“真空”。牵头处室:疾控监督股责任科室及单位:疾控监督股、医政股、妇幼健康股、基层卫生股、区卫生监督所2.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制度,做好行政执法投诉举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坚决纠正执法违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牵头科室:疾控监督股责任科室及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区卫生监督所3.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落实相对集中执法权,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理顺执法机构与职能部门的职责关系。牵头科室:疾控监督股责任科室及单位:疾控监督股、医政股、妇幼健康股、基层卫生股、区卫生监督所四、方法步骤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一)学习部署阶段(2017年5月22日至6月5日) 1.集中学习讨论。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改革举措,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盘锦市卫计委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盘锦市大洼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二)查摆问题阶段(6月6日至6月20日)1.深入自查。各股室、直属各单位要站在对大洼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负责的高度,敢于亮短揭丑、勇于自我革新,聚焦整治内容,深入开展问题自查,形成问题清单,查找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疾控监督股将汇总问题清单,报区软环境办和市卫计委。2.梳理汇总。及时梳理汇总各类问题,确保把影响全区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分下去。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1.专项整治。对区软环境办及市卫计委交办的问题和自查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整治台账,开展限期治理,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2.重点攻坚。根据查摆出的突出问题,确定全委营商环境方面重点改革目标,实施强力攻坚突破。(四)总结巩固阶段(7月至11月)根据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建立常态化解决问题的机制,每年都对来访投诉的问题全面梳理销账,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效。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工作成效。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卫计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附后),建立一把手总负责、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目标、推进步骤、完成时限、责任人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抓好专项整治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局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要亲自谋划部署,各局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要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作为重要工作,集中解决项目落地和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三)营造舆论氛围坚持开门搞活动,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典型,也要毫不留情地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四)强化督查问责把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列入局重点督查任务,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股室、直属各单位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工作进程的,严肃问责。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陈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