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处罚的政务公开
- 发布日期:2017-06-10 浏览次数:402
- 发布日期:2017-06-10
- 浏览次数:402
吴秀苏,系大洼县田家镇乡间堂大馅饺子农家菜馆的经营者,其经营的饭店位于大洼区田家街道,昆仑新天地小区。2017年4月30日区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对其经营的饭店进行检查,发现该饭店油烟净化配套设施不健全,造成油烟净化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5月3日区环保局对吴秀苏下达了预处罚,要求饭店停业整治,并处罚人民币5000元,送达预处罚通知书后,吴秀苏未进行陈述申辩,5月14日区环保局下达了正式处罚(大环罚字[2017]第20号),责令饭店立即停业整治,处罚人民币5000元。
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10日
上一篇:
关于行政处罚的政务公开
下一篇:
关于行政处罚的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