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国务院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7-06-05 浏览次数:447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强调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监管措施,加快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工作安排》提出,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推动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制度,抓紧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基本完成食品安全法配套规章制度修订,落实处罚到人。

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继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制修订一批重点急需的重金属污染、有机污染物、特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加强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质的检验方法研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工作安排》明确,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2017年年底前出台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加强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管理。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深入推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突出问题。

《工作安排》要求,推进风险分级制度落地,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大风险监测评估力度。在风险分级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贯彻“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监管措施,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两个责任。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推进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用好互联网、大数据,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与会商研判,为风险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工作安排》强调,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统一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实行综合执法的地方,要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落实“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的考评内容。

《工作安排》明确,加强食品安全新闻宣传,做好舆论监督,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科学素养。贯彻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的联合惩戒。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