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处罚的政务公开
- 发布日期:2017-06-05 浏览次数: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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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大洼县新立宝翔畜牧有限公司,坐落在盘锦市大洼区新立镇杨家村,法人代表孟越。2017年5月6日,区环保局对企业进行检查,发现企业建于2012年,2012年10月通过大洼区环保局审批(大环发【2012】121号),公司养殖至今未进行“三同时”验收。
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5月7日对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企业未进行陈述申辩。5月19日区环保局对企业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大环罚字[2017]第25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人民币五万元整。
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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