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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征收的项目、依据、标准及程序

发布时间:2017-06-03 浏览次数:544

        一、排污费征收的项目: 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现已开征的排污费项目有: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废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二、排污费征收的依据: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第31号令)、辽价发[2010]77号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省市相关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排污费征收标准:依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1、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化学需氧量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1.40元。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总有机碳,只征收一项。2、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算征收,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二氧化硫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1.20元。对每一排放口征收废气排污费的污染物的污染物种类,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3、固废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对无专用贮存或处置设施和专用贮存或处置设施达不到环境保护标准(即无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设施)排放的工业固体废物,一次性征收固体废物排污费。每吨固体废物的征收标准为:冶炼渣25元、粉煤灰30元、炉渣25元、煤矸石5元、尾矿15元、其它渣(含半固体、液体废物)25元。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次每吨1000元。 4、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对排污者产生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按照超标分贝数对噪声计征超标排污费,其收费标准如下:超标分贝数 1 2 3 4 5 6 7 8收费标准(元/月) 350 440 550 700 880 1100 1400 1760超标分贝数 9 10 11 12 13 14 15 16及16以上费标准(元/月) 2200 2800 3520 4400 5600 7040 8800 11200 四、排污费征收程序:排污申报登记→ 排污申报审核→ 排污量核定 →排污费计算→ 排污费征收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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