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架起学校、老师及家长沟通的新桥梁
随着现代教育技术的普及,学校与教师、家长的沟通方式又增加了一个新的渠道——微信。
大洼区实验小学教导处及时捕捉教育教学新形势、新理念及有关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相关内容,编辑成链接发布在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并要求所有教师认真阅读及学习,要求班主任转发链接到家长微信群。在这种新型交流模式下,让单一的教师业务培训变成多元化的培训,拓宽了教师学习渠道;让单一的学校教育变成家校合作化的教育,实现共享教学资源,架起学校、教师及家长沟通的桥梁。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