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大洼区环保局四措并举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发布时间:2017-03-07 浏览次数:665
为着力解决好群众所关心的环境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大洼区环保局今年以来进一步强化环境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工程程序,坚持把好“五关”,加大环境信访查处力度,做到事事有回音,查处有程序,回访有结果。     一是把好源头关。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注重对周围居民及环境的影响程度,从源头上把好审批关,有效杜绝新的污染源和新的污染矛盾产生。    二是把好管理关。对全区范围内易产生污染纠纷或环境信访的老污染源,注重加强对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自身环境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监察,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引发群众信访,依法做好老污染源的环境治理。    三是把好执法关。在日常执法和专项行动环境监察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重点监察、重点查处,将污染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把好宣传关。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污染防治的有关知识,重点提高居民区或离居民区较近的单位的环境意识,加大环境宣传力度,使其自觉强化治理,以消除因各类污染造成的环境纠纷和矛盾。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