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开展2016年重点优抚对象
发布时间:2016-12-09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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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2]21号)和《关于对辽宁省优抚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民发[2015]63号)精神,加强对我县优抚信息系统建设和优抚基础数据管理,对各镇优抚对象增减员情况及时动态更新数据,使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证录入率达到99%,民政局全面开展了优抚对象核查工作。
2月中旬至3月17日前,民政局上请资金购买了民政部指定专用优抚系统核查设备,对我县10个镇(榆树镇、东风镇、平安镇、田家镇、新开镇、西安镇、唐家镇、新立镇、清水镇、新兴镇)225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面对面核查及信息录入,特别是对高龄老复员军人、行动不变的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进行入户核查。
按照随机百分比的方式共核查了重点优抚对象225人,分别是80岁以上129人、70~79岁27人、60~69岁43人、60岁以下26人。
目前,全部优抚对象的入户核查工作已提前完成,上报至民政部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经上级主管优抚部门审查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