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16-12-06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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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将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全部登记建档并纳入监管范围。同时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加工经营的单位,发出预先告知书,通知其办理相关许可证,合法经营。同时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日常监督管理,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了督促检查,主要检查了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料购进、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厨房设施设备维护使用情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情况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执法车辆96次,督促办证22户,责令整改2户,确保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撰稿人:孟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