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职业(工种)收费类别?
发布时间:2016-12-02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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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物价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职业分类的通知》规定:生产和运输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商业及服务业中中西餐烹饪人员和美容美发人员、参加国家统考人员其职业技能鉴定按一类职业(工种)标准收费(如电工、焊工、美容师、美发师、秘书、物业管理人员等);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其职业技能鉴定按二类职业(工种)标准收费(如花卉园艺工、家畜饲养工等);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服务业中中西餐烹饪人员和美容美发以外人员(如计算机操作员、营业员、家政服务员等)其职业技能鉴定按三类职业(工种)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