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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3批次肉及肉制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8号)

发布时间:2016-11-20 浏览次数:584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酒类、焙烤食品、调味品、豆类及其制品和乳制品等8类食品64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4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肉类及肉制品8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3.5%;蛋及蛋制品45批次,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72批次,酒类91批次,焙烤食品93批次,调味品64批次,豆类及其制品107批次和乳制品8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30号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经营的羊肉、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羊肉检出禁用兽药克伦特罗;四平市同利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式香肠检出不得在其中使用的色素胭脂红。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南省(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的样品检验全部合格的大型企业有305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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