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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县被评为“全国新农合先进集体”

2012年,大洼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被国家卫生部评为“全国新农合先进集体”,全省110个县区中,只有4个县区被评为全国新农合先进集体。

大洼县是辽宁省盘锦市首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自2004年7月,大洼县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各乡镇成立了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筹集参合资金、宣传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以及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九年来,不断加强制度化建设,新农合管理体系已基本形成,健全了基金管理、财务制度、审计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实现了新农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2012年,大洼县实际参合人数210261人,占常住农业人口的100%。大洼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全年共受理参合农民住院补偿31559人次,医疗总费用11178.9万元,实际补偿金额5662.02万元,人均补偿1794.11元,补偿比例为50.65%。

                                           (程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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