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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见义勇为表彰会

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大力弘扬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英勇事迹,1月30日,县政法委召开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对不畏强暴、路见不平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进行了表彰。

会上宣读了《关于授予赵军华等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表彰决定》

授予在2010年11月28日盘海营高速交通事故中不顾个人安危救人牺牲的黑龙江省伊春居民赵华军“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10万元。

授予在2011年9月6日清水镇江南村交通事故中勇救四名落水乘客的大洼县清水镇村民李继春“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2万元。

授予在2012年6月4日两次勇救落水群众的东风镇65547部队农副基地生产二班班长崔胡广“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2万元。

3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和家属在会上发言,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与爱护,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发扬见义勇为精神,为弘扬时代正气,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自己的努力。

会议指出,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学习他们见义勇为的壮举,努力营造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全社会见义勇为的自觉性,让广大人民群众敢于见义勇为,乐于见义勇为,使见义勇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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